學生租屋參考資訊

一、學生租屋時,請家長務必檢視租屋處所是否符合安全需求。
    安全檢查參考項目:

1.租屋處所出入口大門具有鎖具。

2.租屋處所周邊照明設備充足。

3.滅火器功能正常。

4.熱水器裝設符合安全需求。

5.有火警警報器或獨立型偵煙偵測器。

6.逃生通道暢通標示須清楚。

7.租屋處非木造隔間或鐵皮加蓋。

二、本校周邊租屋資訊請參考附件1。

三、房東如需透過本校首頁刊登租屋訊息,請填妥房屋出租填寫表(附件2),並將表格繳至教官室。

四、依據高雄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八條及第十一條,出租住宅場所之房東,應設置住宅用火警警報器,並於租賃期間確保功能正常,違反者最高處以三萬元以下罰鍰(附件3)。

五、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附件4),提供給家長及房東參考運用。